The Red Butterfly – Girl Terrors of the Sixties

The name Red Butterfly may sound harmless and nothing unusual in Singapore today. In fact, in Chinese legend, it is viewed as a bringer of good fortune and happiness. But back in the sixties and seventies, it represented a dark side of the streets of Singapore – the name of an all-girls gang that once terrorised the streets with assaults, intimidation and extortion.

It began in the late fifties, when some 20 young girls, aged between 16 and mid-20s, got together, probably prompted by sense of insecurity and the need to protect themselves, to form a fearless gang called Red Butterfly, or Ang Hor Tiap in Hokkien. These girls, working as prostitutes, bargirls and dance hostesses, would then terrorise their victims, usually other bar waitresses and prostitutes, for protection money.

red butterfly2Dressed in black tight-fitting clothes, the woman gangsters often used their belts to whip the victims into submission. Sometimes, they would brutally attack the victims’ faces using stone-removed ring prongs as jagged-edged weapons. Those who refused to pay them money were disfigured and maimed.

But the biggest source of the Red Butterfly’s income was their lucrative “service” to women who wanted to teach a lesson to their cheating husband’s mistress or girlfriend. For a fee, the gang would track down the mistress, threatening them to leave the unfaithful man or else suffer the “consequences”.

Recruitment was harsh and cruel too; those who refused to join the Red Butterfly would be beaten up severely. Resentful women who were jilted by their lovers, or had unpleasant experiences with men, were favourably recruited as new members.

With their influence growing strong, the Red Butterfly became affiliated with the notorious 108 secret society. To be their sworn “sisters”, initiation ceremonies were held where the girls drank the rooster’s blood mixed with their own blood. The women gangsters often pak tor (dated) with the secret society members, or they would keep their own men whom they called Romeo. When they got tired of a Romeo, they would set gangsters on him.

All members of the Red Butterfly gang wore butterfly tattoos on their shoulders or thighs. The butterfly tattoos came in different colours – red, black and blue. Only the leader was qualified to own the red butterfly tattoo, and she was respectfully known as Madam Red Butterfly by the underworld realm.

Organized crime, secret societies and gang fights were rampant between the fifties and seventies. Each secret society controlled its own territory tightly, operating illegal businesses like chap ji kee (a lottery game), gambling dens, opium dens and brothels. It also gained other sources of income through protection money, extortion, robberies and kidnapping. Clashes over territories, interests or revenges were so frequent that they were almost like daily affairs.

The major secret society groups in the sixties were the 108, 24, 32 and 36. Over the years, they expanded so fast and large that they often had branches or small triad groups under them. For example, the Pek Kim Leng (White Golden Dragon) was under 108, and it controlled territories from Chinatown to Bugis.

Different areas in Singapore were “owned” by different secret societies and gangs. The Tiong Bahru vicinity was, for example, “ruled” by Ang Peh Hor and Hai Lock San, whereas Ang Soon Tong was the active triad around Nee Soon and Sembawang Road. See Tong, affiliated to the infamous drug-dealing Ah Kong gang, made their presence felt at North Bridge Road, Seah Street and Beach Road. Sio Oh Leng, Leng Hor San and Sar Ji each established their respective “strongholds” at River Valley Road, Havelock Road and Boat Quay.

former secret society member killed new bridge road 1973

The Red Butterfly did not vie for territories with other secret societies; they were mainly active at the nightclubs and bars around Cecil Street. But they did often get into fights with other women gangs at Clifford Pier, Geylang, Jalan Besar, Sungei Road and near the Capitol Theatre. Police arrested the Red Butterfly gang members several times but could not bring charges to them as there were either not enough evidences or the victims were too terrified to testify against them.

But the lawless days of the Red Butterfly did not last for long. The police invoked the Criminal Law (Temporary Provisions) Ordinance, and by the mid-sixties, thousands of secret society members and gangsters were detained without trial. Some were put into custody at the 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 (CID) Headquarters; others were locked up at Changi Jail and Pulau Senang.

arrest of ang soon tong leader 1973By 1972, it was estimated that there were still 20,000 secret society members and gangsters in Singapore. A year later, in 1973, the CID detectives made headlines by successfully tracking down and arresting the head of Ang Soon Tong. This led to the decline of one of Singapore’s remaining secret societies that still held triad rituals, initiation ceremonies and blood oaths of allegiance.

Six members of the Red Butterfly were put on police supervision for two years, and the seventh, a Malaysian, was banished. In 1968, the Red Butterfly tried to make a comeback with a new leader and 30 gang members. This time, their main tactic was to seduce unsuspected men and robbed them. But again, they were swiftly busted by the police. The rest of the Red Butterfly members then lied low but remained active till the seventies.

The eighties saw the rise of several rebellious girl gangs, such as the Yong Sisters and Mother Ang’s Brood, who were largely involved in shoplifting, stealing and robbing of the elderly, children and other girls. There were teenage girl gangs in the nineties too, such as the ones with cutesy names like Xiao Ding Dang and Xiao Tian Tian, who spent their time fighting one another and extorting the others. But despite the defiant nature of these girl gangs, they were nothing like the infamous and vicious Red Butterfly.

Also read Roland Tan Tong Meng and the notorious Ah Kong Gang.

Published: 01 June 2016

Updated: 20 June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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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to The Red Butterfly – Girl Terrors of the Sixties

  1. 狮城重案录 (联合晚报拍案惊奇专栏)

    这是警方档案中经典的案例,咪咪黄是新加坡第一个判死刑的谋杀案女子。

    报界前辈陈加昌见过咪咪,形容她姿色平平,不过穿起旗袍来,独有韵味,迷倒不少日本商人。
    咪咪黄犯案,跟她的出身与小时候的背景不无关系。这个案子其实是拍剧的好题材。

    《舞衣妒火》
    “天国里没有一种愤怒的烈火,
    炙热得好像爱变成恨的时候;
    地狱里没有一种奔腾的狂暴,
    狂暴得好像女人受欺辱之时。”

    英国十八世纪名喜剧作家兼诗人葛雷夫《悲伤的新娘子》诗剧内精彩的这四行诗句,用来形容女人的狂热高烧的妒火。
    妒火足以烧毁一个人宝贵的性命,可是,妒火燃放者也会连自己也焚与熊熊烈焰之中。
    六十年代的“舞国美后”咪咪黄买通前夫,串谋“妒杀”了日本籍情夫的妻子,在高等法庭判处死刑时,副检察长萧添寿便是以这四行诗句来形容咪咪黄的妒火,指出了这起情杀案的动机。
    咪咪黄,原名黄詠婵,她是新加坡有史以来因为谋杀罪名成立而被送上绞台正法的第一位女子,犯案时,芳龄31岁。
    这起轰动社会的情杀案不但被警方视为刑事案的“经典”案例,也成为司法、法律与医药大会经常拿来“引经据典”研讨的主题,更是已古“一代法医”赵自成教授将表面看来有可能被当作是普通自杀的案件,大逆转确定为谋杀案的“杰作”!

    (一)
    灯光昏暗,音乐喧闹。
    舞池里双双对对,尽皆沉醉在贴身慢舞的温柔乡中。
    没有人去理会灯光与音乐,醉翁之意不在酒,舞客之意当然也不在于舞。
    偶尔,“重叠”的人影中,传来数声荡笑,几句轻佻低语。
    舞厅几乎高朋满座,冷冷的舞房内,咪咪黄在独斟狂饮,喃喃自语。
    “男人,男人算是什么东西?他不来也算了……喝酒,哈哈哈,还是喝……酒好,一醉解千愁!”
    泛满红潮的尖脸与薄唇,惨白无色;两眼散焕无彩,双眉紧蹙不展,睫毛上却闪着莹莹欲滴的泪珠。
    她就是平日笑语如珠,风情万种的“舞国美后”咪咪黄?
    她的神情怎么变得如此颓丧?脂粉随泪水剥落,醉态极不雅观。
    她最终把整瓶烈酒都“灌”入了愁肠,脸上、身上,湿漉漉的一片,是酒?是泪?愁呢,似乎还没“灌”走!
    酒瓶坠地,玻璃裂开。
    她的心也像是撕裂了。
    “归宿?姘头?长期饭票?一切转眼要成空了!爱?我真的爱他?他有爱过我吗?哦,不!我恨,我好恨!”
    她整个人好像发疯一样扑倒在舞房的落地玻璃长窗前,双手不断的拍打,含糊不清的语音在回旋……
    蓦然,玻璃长窗前似乎浮现一个人影,一个中年日本男子的样貌逐渐在眼前扩大,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向咪咪黄含笑点头。
    “你来看我了,是真的吗?”
    咪咪黄展臂欲抱却扑了个空。
    日本男子的形貌渐飘渐远,方才近在眼前,今已遥不可及。
    咪咪黄不禁双手掩面,痛哭起来。
    如烟般的往事,像在玻璃长窗上映现,咪咪黄半跪在地上,痴痴呆呆的望着,脸上流露无限的哀怨……

    (二)
    那个日本男子名叫渡边弘,是日本大林组公司属下的机械工程师。他在1966年1月,被日本总公司派来新加坡,负责东海岸的填土工程。
    渡边弘在日本已有妻女,可是一个男人离乡背井,寂寞难耐,难免渴望异性的慰籍,尤其是驻外高管,有的是随时可以算公司账的应酬费,不花白不花,加上日本男人多好杯中物,工作之余,寻欢作乐,上舞厅夜总会买醉亦是司空见惯的事。
    渡边弘出手阔小费多,加上潇洒英伟,很快便成为舞厅夜总会大班与舞女吧女最受欢迎的豪客。
    他第一次邂逅咪咪黄是在红灯夜总会。那时,咪咪黄刚获得“舞国美后”的荣衔,风头很健,是舞厅的大红牌。
    渡边弘一见咪咪,惊为天人,尤其是她那婀娜纤细的身段,充满东方女人的柔性与成熟的风韵,加上体贴大方热情的接待,渡边弘未之如痴如醉,乐不思蜀。
    两人似是一见如故,渡边弘夜夜捧场,不惜发动银弹攻势,买钟带咪咪黄外出,以博佳人欢心。咪咪自然芳心大喜,投桃报李,对渡边弘千依百顺,使尽温柔手段。
    如胶如漆,相识交往了八个月后,两人共筑爱巢同居。渡边弘除了每个月给咪咪生活费,也负担组屋的部分贷款。同居后,咪咪两度珠胎暗结,但为了还要到舞厅上班,咪咪黄唯有到私人诊所堕胎。
    咪咪黄一直不敢奢求这段“露水鸳鸯”的生活会有开花结果的一天,毕竟渡边弘已有妻女。她渴望的只是一个可以让她避风歇息的港湾,因为,舞女生涯毕竟得背人垂泪对人欢笑。这样的日子总会随年华老去而每况愈下。在受尽委屈欺凌,受到风雨侵袭时,有个温暖安乐的港湾歇息,已经算是心满意足了。
    有时,渡边弘忙于工作,不来捧场留宿时,咪咪黄会觉得有非常强烈的失落感。她经常酗酒来消解难以排遣的寂寞、孤独,以及突如其来的怒火!无端端的怒火来自渡边弘的“缺席”,她怀疑他对她腻了,怀疑他投入了其他女人的怀抱!
    她经常在醉中感怀身世,连番长嗟短叹后,又是一场淋漓尽致的痛哭。
    提起咪咪的身世,坎坷可怜。她出生只有17个月大时,有多个妻子的父亲已经离世,她是二妈所生,但却由大妈抚养长大。
    在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之中,她是眼中钉,动辄招惹家人的打骂,连用餐都得先让八个兄弟姐妹吃。她吃的经常都是剩下的残菜余汤。
    咪咪童年的生活是如此凄凉悲苦,她也没受过什么教育,十多岁踏入五花八门的社会当工厂女工。
    19岁那年,她在参加朋友的野餐会时,认识了在建屋发展局当清洁工的冼松锦,冼松锦也在一所学校的食堂经营小食摊位。两人来往了一段时日,然后结婚,生了两个儿子。
    幸福的婚姻犹如昙花一现,婚后第二年,夫妇经常为柴米油盐吵架。在冼锦松失业后,咪咪为了维持家计,到巴西班让一酒吧当吧女。
    据咪咪后来在法庭上说,丈夫冼锦松从来没给家用,还经常偷她辛苦赚来的钱拿去豪赌。除此,她也时常给丈夫与家婆拳脚交加,毒打一番,甚至曾经给人用皮鞭抽打背部与胸部。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她与冼锦松分居,结束了九年的婚姻。她后来从吧女转行当舞女。
    她先在大世界游艺场的红鹤夜总会伴舞,后来跳槽到红灯夜总会,因为她的美貌,舞技及讨好客人的手法,让她受捧为“舞国美后”。
    一度,她去了香港,邂逅了一名港商。两人同居了一段时日,她为他生下了女儿。可是,这第二春像雾又像花,只是春梦一场,一场到头来幻灭无踪的春梦!
    一直到认识了渡边弘,咪咪平静的芳心再度掀起涟漪,她做梦也没想到她竟然会动了真情。
    她决心以身相许,她绝不能让这第三个“春天”匆匆溜走无痕。她把渡边弘当作是渴望已久的“归宿”。
    说是归宿似乎不够贴切,因为,一般的欢场女子都有一种“自卑”的心理,总以为舞女这一行业是低下,是教人瞧不起的。
    舞女还不是跟吧女、应召女郎一样,同是“拜金娘子”吗?
    又有谁会相信欢场女郎的真情?
    况且,寻醉买欢的酒客与舞客,又有几个付出真心真情?还不是逢场作戏,花钱找寻刺激?欢场女遇上脂粉客,岂有美好的结果?
    渡边弘是个有妇之夫,他真的会动真情,跟她长相厮守吗?说句不中听的,在别人眼里,她充其量不过是他的“姘头”!
    咪咪为此感到困扰,多次问自己这个问题,可始终找不到答案。她闷闷不乐的寻醉,抱着见一步走一步的心态,能够享受多久欢乐的时光就享受多久吧。
    然而,命运总爱拨弄她。
    要发生的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
    1969年12月的一个晚上,在咪咪黄与渡边弘同居了三年的爱巢里,渡边弘心事重重,猛吸香烟,整个晚上不说一句话。
    咪咪数度柔声追问,渡边弘终于忍不住带来了咪咪最不喜欢听的消息:渡边弘的妻子绫子要带三名子女来新加坡与他团聚,住在一起。
    这消息有如晴天霹雳,她顿觉全身乏力,颓然倒在床上,双眼闪着泪光。美梦不长久,她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是没想到残酷的现实来得那么快,粉碎了她编织的梦,她的情绪忽然间格外的激动。
    心像火烧似的沸腾,那不是酒精激起的热火,而是莫名的恨意引发的烈焰。
    她整个人瘫痪般的躺着,脑际一片空洞,好一会儿,走到酒柜,拿起了一瓶烈酒,仰头猛灌。
    酒灌的太急了,她的喉头呛着了,边咳边任由酒水沿颊流下,沾湿了衣裳,她的眼眶也湿了,她有种迷迷糊糊的感觉。
    渡边弘说了些什么话,甚至是几时离去的,她都毫无知觉。
    酩酊大醉,一觉醒来,头痛欲裂。
    想吐又吐不出来的感觉,尤其叫她难受。
    还是设法吐出来比较舒服,就让满腔的妒火也吐个精光吧!
    她举起右手食指,伸入口里,往喉咙里拼命挖……

    (三)
    1969年,圣诞节前的两天,绫子母子三人从日本大阪飞来新加坡跟渡边弘团聚了。渡边弘向妻子坦白了金屋藏娇的事,他觉得对不起家庭,想在第二天安排咪咪黄见面,解决此事,以免大家都痛苦。
    可是,圣诞节前夕,渡边弘在咪咪黄家里留宿,缠绵一夜后,又改变了主意。他对妻子说,咪咪黄脾气很暴躁,他怕她受到咪咪的伤害,还是等有机会才见面,他会用时间冲淡一切,慢慢让咪咪知难而退。
    然而,日子越拖越久,渡边弘首当其冲,觉得烦恼重重,最终还是安排妻子与情妇相见。
    绫子是个典型的日本家庭主妇,说话总是客客气气不断的鞠躬,8岁的长女智惠子,口齿伶俐,还亲昵的喊她做咪咪阿姨。
    渡边弘轻抚着女儿的长发,嘴边挂这慈爱的笑容。他望着妻子的眼神亦是那么全神贯注,满带温情。
    这幅合家欢的温馨画面,在咪咪黄眼里却蛮不是滋味,像是心爱的东西给人夺走一样,咪咪黄内心的妒火又狂热的燃烧着……
    有把声音好像在呼唤:“渡边弘是属于你的!爱只能占有,千万不能让人抢走,千万不能!”
    咪咪黄强忍着内心的激动,勉强的带着应酬式的笑,对绫子说是有急事要办,先走一步。
    转过身子,推开咖啡座的玻璃门之后,渡边弘一家五口发出的欢乐声,隐隐约约传了出来。
    咪咪黄再也忍不住了,她加快了脚步,泪水已经如雨般纷落。
    为什么上天对我老是那么不公平?从小到大,都不让我享有家庭的欢乐与情人的关爱?
    她其实很不想破坏渡边弘美好圆满的家庭,好像把心一横,离开这个冤家,可是,一想起两人温存的那段如胶如漆的日子,她又万般的不舍,何况,渡边弘还曾经这么对她说:我跟妻子早已经没有感情了。
    是应该横刀夺爱?还是剑斩情丝?
    矛盾的心情无时无刻不折磨着咪咪黄,她经常为此愁眉不展,尤其是在渡边弘在家陪妻儿,没来舞厅捧场的日子,她犹如行尸走肉,独饮闷酒。
    每回都烂醉倒地,容颜一次比一次憔悴。
    今晚,几个姐妹好不容易把她扶回家。她和衣上床不久,朦胧中见到渡边弘开门进来。
    渡边弘也是一身酒味,他粗暴的喊了几句日语,咪咪黄不知道他在喊什么,醉意倒是给他的吆喝叫醒了。
    “我跟她吵架,我不要回去……”渡边弘的身体摇摇晃晃,终于倒在床上。
    “为什么又吵架了?”咪咪坐在床边,替渡边弘解开了衣钮。
    “她骂我,说我在贱女人的家过夜!”
    “贱女人?”咪咪停下了手的动作。
    “是的,她说就像妓女一样的下贱女人!”渡边弘半闭着眼。
    “她到底是说谁是贱女人?”咪咪几乎在嘶喊。
    渡边弘手指着咪咪黄,似笑非笑,然后又摇了摇手,摆了摆头,口里不断含含糊糊的叨念着……
    咪咪黄感到极其羞愤。那些顾曲郎君,捧场舞客,无不像是狂蜂浪蝶,拜倒她裙下,她几曾受过这样的侮辱!
    “好啊,你这日本女人!”她恨恨的说。
    体内那团妒火又点燃了,整颗心好像烧了起来。她放声大哭,不知过了多久,她恍恍惚惚的睡着了。
    她坠入了一个暗无天日的深渊。她挣扎着要爬出来。惨淡的月光斜射,她身上那件心爱的白色舞衣,竟染满触目惊心的鲜血,然后是团团烈火,把舞衣吞噬了。
    她惊醒了,汗流浃背。
    原来是一场噩梦。
    舞衣、血影、妒火。
    这是一个怎样的梦兆?
    窗外,吹起了冷风。
    她的心也冷了。泪冷了,干了。
    她痴痴的望着漆黑的夜,四周一片寂静,只有旁边男人的鼾声,渡边弘已沉睡如猪!

    (四)
    1970年1月16日,晚上9时30分。加东海景路一栋洋楼内。
    渡边弘的长女智惠子心里很不自在,怎么今晚老是觉得很烦闷,要睡又睡不着。
    爸爸加班未回家,弟妹已经入睡。妈妈绫子的房内还闪着微弱的灯光,妈妈总是那么温顺,在守候夜归的爸爸。
    智惠子忽然听见有人在跟妈妈交谈,那是一男一女的说话声。她睁眼一看,在房里踱步的,可不就是咪咪阿姨吗?
    “啊……救命!”
    那是妈妈绫子在哀号。
    智惠子吓得从床上跳了下来,怀着极度不安的心跳,循声奔入了浴室。
    眼前的一幕令她魂飞魄散,妈妈绫子一胸是血,跌坐在地板上,样子好怕人。旁边有个男人在拉着妈妈的手,另外有个女人,她正是咪咪阿姨。
    智惠子又惊又怕,毕竟只有九岁,她不知道妈妈遭遇了什么事,只有用哭声来驱走惧怕。
    咪咪阿姨走了过来,掩住了她的口,低声对她说:“别怕,别哭。”
    智惠子想起了弟妹,她不哭了,回房要叫醒弟妹。可是,弟妹烂睡得很,总是叫不醒。她奔回浴室,咪咪阿姨与那个陌生男子已经不知去向。
    可怜的妈妈挣扎着站了起身,双手困难的挥动,喉结发出模糊不清的声响。她踉跄跨前了一两步,最终还是扑倒在地板上。
    智惠子快步趋近妈妈身边:“妈妈快醒来,你怎么不回应我啊……”
    任凭智惠子哭喊,妈妈已经永远听不到女儿的呼唤了。这时,弟妹也吵醒了。三个无助的小孩在陌生的环境中,在新家的大门外,哭着等待爸爸回家。
    一个小时后,渡边弘下班回来,智惠子早已哭得死去活来,几乎昏了过去,而绫子浑身是血的遗体,尤令他伤心欲绝。
    “是咪咪阿姨跟一个男人,把妈妈……”
    浑身抖动的智惠子声音颤个不停,脸上余悸犹存。
    渡边弘心如刀割,抱着妻子的遗体,流下了泪,马上拨电召警。
    刑事侦查局特别罪案调查组的陈金海是在凌晨2时30分抵达现场的,他发现浴室的地上与墙的四周血迹斑斑,浴缸破裂了几处,可是却不见碎片。绫子的尸体躺在浴缸旁边,鲜血染透绫子的红衣,看来格外惊心动魄。
    绫子的胸部、颈项和腹部都有利刀造成的伤痕,流出来的血有些已经凝成黑褐色的硬块。她的两腿之间,横放着一把染血的刀,刀还是湿漉漉的,刀上的价格贴纸还没除下。
    屋内没有遭人破门而入的迹象,应该不是劫杀,难道是自杀?
    由于语言的沟通有点问题,加上智惠子惊吓过度,一下子也未能说清楚事件的始末。
    法医赵自成跟着抵场,他翻了翻警方的初步报告,尚未确定此案是自杀还是他杀。他详细观察了尸体与周围的环境,然后斩钉截铁的说,这是谋杀案,绝对是谋杀案!
    赵法医提出了他的论据:绫子颈项右边的伤痕,一深一浅都是刀伤,而且是从左朝右往下刺;而绫子的右手食指跟中指留下了抵抗受伤的痕迹,显示绫子是个惯用右手的人。
    绫子如果是拿到自刺颈项,除非她是左撇子,否则不可能造成右颈的伤痕,凶手应该是迎面朝绫子猛刺。
    查案人员听后,再印证渡边弘与智惠子的口供,确定了咪咪黄与冼松锦的身份后,立刻展开了追查凶手的行动。
    智惠子由警方从咪咪黄住家搜获的一张结婚照片中,一眼就认出照片里的男女便是拉着妈妈绫子的手的人。
    冼松锦与咪咪黄都是在案发的第二天后,先后在不同的地点被捕。
    冼松锦在接受警方盘问时,神态还相当稳定,直到查案人员从他住家搜出一条染有血迹的裤子与一把利刀时,他脸色大变。
    绫子的血型属于A型,冼松锦的血属于B型,而裤子与刀上的血都是A型,显示是在刺杀绫子时所沾染上的。
    冼松锦百口莫辩,眼光呆滞,直望地上。

    (五)
    在警方最初的口供书中,咪咪黄与冼松锦都不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他们互指对方才是真凶。
    冼松锦说,他跟咪咪乘德士到绫子的家,是因为咪咪吩咐他前去为绫子修补浴缸的。
    他说,咪咪先上楼,她跟绫子谈了一会儿,他听不懂英语与日语,不知两人的谈话内容。但是,从传出来的金属撞击叮叮当当的响声与说话声浪之中,他听得出两人是在激烈口角。
    他奔上楼要推开浴室的门时,听见了绫子的惨叫。他跟着惊见咪咪手持一件白色闪闪发光的物件,朝绫子的颈项刺去。
    他很惊讶,冲前要捉住咪咪,她粗暴的推开了他。
    在解释食指的伤痕时,冼松锦说:“当时,我一心想分开她们,于是左手推开咪咪,右手推开绫子,右手指就是因此给绫子咬了一口的。”
    “如果你没杀人,为何要离开现场?”
    “我想这件事既然跟我无关,我留下来救那日本女人的话,肯定会招惹麻烦,人家可能会更加怀疑我。”
    “你跟咪咪黄不是分居了吗?怎么还会一起在案发现场出现?”
    “我……我还是深爱着她的,我愿意为她干任何事,因为我一直渴望她重投我的怀抱。”
    “你的意思是说,咪咪黄要你干什么就干什么,包括犯法的事也在所不惜?”
    冼松锦垂头无语,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你方才说咪咪黄粗暴的推开了你,她的脾气真的如此暴躁?”
    查案警长陈金海要深一层了解咪咪黄的性格。
    “是的。在婚后的第二年,她经常跟我母亲吵架,她竟然辱骂我母亲是老鸨母,而且还动手推打老人家。”
    连声叹息过后,冼松锦说:“我们有时也打架,她曾经用刀与木棍攻击我!”
    “可是,你说,你仍然爱她?”
    “是的,我还是一样爱着她!”
    咪咪黄在接受陈金海警长问话时却如此回答:
    “我恨透这人,根本没爱过他!”
    她叫冼松锦帮忙是因为一般日本女子懂得柔道,她怕打不过绫子,所以叫冼松锦协助。她找绫子“算账”是因为渡边弘说过,绫子骂她是妓女,是下贱女人,她吞不下这口气!
    “只是想出口气那么简单?”陈金海警长脸露怀疑之色。
    “真的。我想跟渡边弘一刀两断。我在想,我掴了绫子后,她一定会向渡边弘哭诉,渡边弘护妻情深,必定会与我断绝关系。”
    咪咪黄说,她只是想掌掴绫子出气,没想到绫子反捉住她的手,两人在浴室对打时,冼松锦提了个罐子进来,向绫子的脸拨了一些液体。
    她说:“绫子发出了尖叫,挣扎之中,我的左手无名指给她紧咬不放,我只好用力把她的头撞向墙壁……”
    “挣脱了绫子的纠缠后,我从楼上滚了下来,我感觉很不舒服,好想呕吐。那时,冼松锦还在楼上,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直到她截了一辆德士,冼松锦才急急忙忙奔下楼,还指责她“行事不够镇定”。
    “你的意思是,你始终没有用刀刺绫子?”陈金海警长锐利的眼光直射咪咪黄。
    咪咪黄猛摇着头,她要求要见渡边弘。
    渡边弘一踏入盘问室,咪咪黄带泪跪了下来,哭着握住渡边弘的手,把头靠在他膝上:
    “原谅我,我真的很爱你,很怕失去你。那晚,我醉了,你说一切都完了,是真的吗?求求你,让我见一见她……”
    渡边弘使劲的甩开了她的手,气愤的别过了头。
    她不停的颤抖,泪水不断。渡边弘还是木然的呆坐,头也不回。
    他再也不想见这个杀害了妻子的女人了。他很内疚,一夕贪欢,到头来断送了爱妻一命!

    (六)
    警方依据掌握的证据查出,咪咪黄似乎已经事先策划了“杀人计划”,她甚至安排了多个不在现场的证据,先约渡边弘吃饭,确定他加班夜归后,再约冼松锦上案发洋楼找绫子“算账”。在这之前,她还故意带冼松锦上她伴舞的红灯夜总会,在众人面前亮相,然后“买钟”陪冼松锦出门。
    其实,早在案发前四天,即1月20日,咪咪黄去找冼松锦,答应给他500元,要他协助她杀掉“一个人”。冼松锦急着要钱解决经济困难,点头答应。
    案发当晚7时20分,渡边弘到咪咪黄家里吃晚饭后,说是要值夜班,放工后直接回去绫子处,不来咪咪家留宿了。
    咪咪黄听了,又妒又恨,她通知冼松锦等她。两人把事前买好了的刀子、一对黑色手套以及一罐清洁剂,放入塑料袋,由冼松锦提着,共乘德士到案发地点。
    途中,咪咪黄指示冼松锦冒充修理匠,因为,较早时,渡边弘告诉过她,家里的浴缸坏了。
    绫子不知是计,听信了咪咪的谎言,以为是丈夫叫他们前来修理水喉的,便带两人进了浴室。
    刚入浴室,冼松锦立刻取出清洁剂泼绫子的脸,然后捉住她的手,让咪咪黄用刀子刺她。
    杀人后,两人乘德士离开,先到咪咪黄家中收拾了一些衣物,然后到冼松锦一名友人家中过夜。
    第二天下午,咪咪黄去找她的大妈,透露她“杀“了一个日本女人。大妈劝她去自首,她一时之间悲从中来,痛哭了一阵后,拿了一个旅行袋,冲出了大门。
    门外,警探已经在等着她。

    (六)
    这起轰动当年的情杀案是新加坡废除陪审团制度之后,由高等法庭两位法官负责联审的第一起判处死刑案件,当年坐堂的法官是陈亚达与朱星。
    这案件在岛国不但引起一般公众的注目,也在本地的日本社交圈中,掀起一阵波动。
    原来渡边弘经常带咪咪黄在日本人的交游圈子活动,在1970年元旦,她在某一个日本大商会社总经理住家举行新年茶会,一袭粉红色紧贴身段开叉高至膝盖的旗袍,走起路来婀娜多姿,艳丽四射,周旋于人群之中,尤其在少看过穿旗袍的日本太太们眼里,皆为她惊艳,成了竞相拍照的焦点。
    一个星期后,咪咪黄是杀人凶手的消息传开,参加过茶会和咪咪合照的商界、金融界及外交官等等有头有脸的日本朋友都惶恐不安,忙着跟咪咪黄撇清“关系”,索取照片及底片,然后“销毁”。原先高高兴兴拍下来作纪念的照片,竟会成为他们的梦魇。  
    在26天审讯期间,男被告冼松锦的辩护律师陈祖荣有一次在庭上,形容女被告咪咪黄是个心狠毒辣的女人,性格犹如中国古代的女皇帝武则天,指她是“媳妇皇帝”。
    他指称,咪咪黄诡计多端野心勃勃,脾气暴躁,复仇心强。为遂其欲望,她不惜代价,准备消灭阻碍她的任何人;对得不到的心爱的东西,更是宁可玉碎,不愿瓦全。
    “咪咪黄善于编织狡计,给他利用的人经常都蒙在鼓里,一旦发觉,已是太迟。
    陈律师说,冼松锦是个头脑与生活简单的人,他是独生子,10岁时父亲去世,他与母亲相依为命,16岁在摩多工厂当了四年学徒,他是个文盲。他给咪咪黄利用了也不知觉。由于冼松锦性格温和,未忘一夜夫妻之情,还痴恋着她。她便以这种微妙的关系,借他之手行凶。她在利用冼松锦对她的感情,把杀人的罪责全部推在他身上。
    案发后,咪咪黄反指是个贪钱的敲诈者,是个赌徒。她对他全无爱意,还指冼松锦要去找“职业杀手”来帮忙,实际上,贪钱的是咪咪黄,冼松锦最终分文未得。
    咪咪黄的辩护律师吴虎在提出她不是刀刺绫子的论点是:多名医生检验了咪咪黄,他们都证明她患有脑膜炎。除此,酒精对她影响严重。
    吴虎律师说,堕胎后的生理与心理变化,月经来潮时的诅丧,以及家庭成员患有精神分裂的背景,都足以使到咪咪黄处在精神反常的严重状态中。
    咪咪黄的生母黄女士供证时透露,女儿曾经投诉了十多次,概叹生活不快乐,活着没意义,多次午夜梦醒,徘徊阳台上,企图自杀。
    黄女士说,咪咪从小便有头晕的毛病,第一次堕胎后,她不能蹲下,一蹲下来再起身,便觉得天昏地暗。
    案发前一天,咪咪黄还去看医生,向医生投诉了六种病症:经期不准、胃口不佳、头疼、血少、嘴烂以及心悸。
    关键人物渡边弘出庭作证时透露,他跟咪咪黄同居期间,她曾经两度堕胎。他告诉她妻儿要来跟他团聚的事,咪咪黄曾经警告他,如果他要断绝关系,“势必有严重的事情发生”。
    他相信这“严重的事情”应该是针对他的妻儿,因为他熟知咪咪黄的脾气,何况,咪咪黄活动的圈子,三教九流,龙蛇混杂。
    在接受律师盘问时,咪咪黄否认她是私会党派系“红蝴蝶”的党员。她说,她从来没参加黑社会,也没恐吓渡边弘或其他人。

    “红蝴蝶”这个纯一色女私会党徒的组织崛起于1957年,据说党名取自香港影星冯宝宝当童星时主演的武侠片“女侠红蝴蝶”。党员以欢场女子及失婚女子占多数,大腿、胸、背刺花以红蝴蝶为记号,幕后撑腰的是108派系的打手。1967年“红蝴蝶”党被警方粉碎,化整为零,不敢大张旗鼓。

    咪咪黄听闻渡边弘供证后,忆起往日快乐的日子已成泡影,她不禁悲伤落泪,整个人奔溃了,前后三度晕倒在公堂的犯人栏内。
    最令她万念俱灰的是,渡边弘说,他最爱的是妻子绫子,只因为在异乡做工,孤独寂寞,需要找一个人陪伴,因此,才会跟咪咪在一起。
    渡边弘还这么说,自从妻小来新加坡后,他便像与咪咪黄作个了断,因为,他只是逢场作戏,并没有真心爱咪咪。
    咪咪黄听了,肝肠寸断,像是坠入了冰窖,全身发冷,心更是碎冰般的冷。
    这就是欢场浪子的真面目!
    她还记得渡边弘有一次跟她欢好时,在她耳边柔声的说:“我跟绫子的感情并不好,她那里有你那么漂亮……”
    谎言,全是谎言,如今化成了一支支穿心的利箭,怎不令她心碎!
    高等法庭接受了冼松锦的自白书,他说:“我清楚明白我的过错了。我是被咪咪黄利用的。”
    “在这案子里,我扮演的角色是:捉住绫子的手,然后掩住她的嘴,并向她的双眼泼清洁剂。”
    高等法庭也把咪咪黄一份重要的口供书当作物证。
    口供书中,咪咪黄说:“我那时喝醉了,我记得我在房内刺了一个女人。”
    不过,她在答辩时却说,她受了冼松锦指使,教她在向警方招认时,说是刺了绫子一次。
    主控官萧添寿副检察司花了四个小时总结陈词,他指咪咪黄是因妒生恨,除掉阻碍她和渡边弘同居的眼中钉—绫子。咪咪黄害怕独自不能完成杀人计划,便利诱前夫冼松锦当帮凶。冼松锦则是因为贪婪,为了区区500元,甘心与咪咪黄同谋,杀害绫子。
    审讯结束后,两名法官退庭商议考虑了一个小时,分析了控辩双方的陈词与证供后,宣判咪咪冼松锦具有共同意旨,谋杀绫子的罪名成立,双双处以死刑。
    1972年7月22日,两人向最高法院与英国枢密院提出上诉,结果都失败,最后要求我国总统特赦也驳回。
    1973年7月27日,这对收押了32个月的“同命冤家”最终送上了绞台正法。当天清晨一起行刑的还有利敦园连杀两人的园丁。
    正法当天清晨,咪咪黄生前跟香港商人生下的女儿,托了一家生花店,送了个十字型的花圈到樟宜监狱。
    花圈上写着:挽我最亲爱的母亲。
    曾经有一个传闻,指咪咪黄在犯罪时已身怀六甲,判死刑时,庭谕分娩后才行刑。但是这个消息当年报章只字未提,因此一时无法证实。不过,她为冼松锦生育的两个儿子只有9岁与11岁,便由当时的社会福利部收养。

    (Source: http://www.wanbao.com.sg/local/story20150409-5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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